省教育厅和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组织20所在宁高校,今天上午举行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签字仪式,这标志着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已经建立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介绍,今年9月,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对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进行邀请招标。最后,工行省分行取得了南京、扬州、连云港、盐城、镇江、徐州、宿迁等7个地区的66所省、市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经办资格。按招标文件约定,未来4年内该行预计将投放26亿元国家助学贷款,惠及的学生数会达51.08万人。另外,农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银行省分行和建设银行省分行,也将分别承担部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我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于2000年全面实施,迄今累计已经发放4.58亿元,为9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提供了经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下,放下包袱、努力完成学业。”上午,省教育厅祭彦加副厅长强调,也希望这些贷款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好品质,为全社会树立良好诚信形象。
“在新机制下,如果离开校园后不负责任地更换联系方式,不通知学校,不与银行联系,从而企图逃避应负的责任,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将面临严重后果。”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首先银行会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征收罚息;其次,政府部门会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通报其个人信息和违约情况;而最恶劣的影响还在于,这些个别人的失信之举很可能致使千万名像他一样贫困的师弟师妹无法获得贷款资助。该人士表示,即便一时经济确实困难,也当与母校和贷款发放银行联系,别忘了这是品质问题,事实上,真没能力还钱,还是可与银行签订协议办理展期业务的。(刘璞)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