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2月25日电 从四川来海口打工的民工吕某,因涉嫌抢劫,被关押2年零8个多月后,病死狱中。此案经过二次起诉、二次审判、二次延期审理,至少4次以上退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最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吕某的家人因此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到了5.6万元的国家赔偿。
2001年7月30日21时许,琼山红城湖附近发生一起抢劫案。事主陈某与女友遭劫,陈被刺身亡,凶犯逃逸。7月31日1时,110巡警将正在海口机场路打架的吴某及在一起的唐某、吕某拘押审问。8月3日,琼山公安局又将李某等人拘押审讯。
2002年2月6日,吕某被原琼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3月13日,由原琼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案被逮捕的还有一起打工的吴某、唐某和李某。
2002年11月20日,海南检察院分院以吕某等人涉嫌犯抢劫罪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23日,以需补充侦查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获海南中院准许。撤诉后,海南分院将此案交原琼山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在此期间,海口市区划调整,琼山市并入海口市。2003年3月18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移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于同年8月27日重新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29日,海口中院以吕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吕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3年1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海口中院重新审理。
重新审理期间,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11日和4月14日两次建议海口中院对此案延期审理,均获同意。
今年5月1日,年仅29岁的吕某病死狱中。5月12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吕某及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匆忙结案。
吕某年近60岁的老母得知儿子死亡的消息后,从四川家中连夜赶到海口,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并申请国家赔偿。今年12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共同赔偿决定书。两院认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吕某等涉嫌抢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吕某不起诉。这就充分表明,原琼山市公安局对吕某进行刑事拘留,原琼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吕某属错捕。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但海口中院的判决被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发回重审。而检察机关经退查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故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海口中院的原判决均为不当,导致吕某被延长羁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两院决定各赔偿吕某家属2.8万元。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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