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朱玉、周婷玉) 卫生部近日的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已引起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卫生部30日再次通报表示,不能排除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的,为了使消费者正确理解本次抽检通报内容,特地再一次发出通报。
因此次抽检涉及金龙鱼、金象和福临门等著名植物油品牌,近日,许多消费者和经营单位询问如何理解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卫生部表示植物油的卫生质量与生产加工、流通经营、运输贮存等诸多环节的卫生条件有关系。本次抽检发现的酸价超标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和金象大豆色拉油是吉林省四平市和辽源市的一些零售经营单位经销的特定批次的产品。本次国家抽检还同时在全国对其他6个批次金龙鱼大豆色拉油、4个批次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和3个批次金象大豆色拉油进行了抽检,各项抽检指标均为合格。对此,卫生部已要求有关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
酸价和过氧化值升高是反映油脂品质下降,油脂陈旧的指标。油脂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密封不严、接触空气、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等作用,会导致酸价、过氧化值升高,超过卫生标准。严重时会产生臭气和异味,俗称“哈喇味”。
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油脂的品质和食用安全,目前我国食用植物油标准中规定了油脂的酸价、过氧化值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