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强(化名)两年前辍学后便混迹于社会,因为打架时“胆子大、下手狠”,而很快成了附近同龄孩子中的“老大”。2004年5月6日下午,小强与小学时的女同学小花(化名)偶然相遇(记者注:小花今年15岁,现读初三),之后两人多次到网吧、游戏机室等处约会,小强还告诉自己手下的弟兄:“她(小花)是我老婆”。5月27日晚,小花因与小强约会而彻夜未归,之后连续旷课两天。心急如焚的小花父母四处寻找,终于5月31日傍晚,在城东一家游戏机室找到了这对“小鸳鸯”。怒不可遏的小花母亲上前打了女儿两个耳光,小花的舅舅气愤之下也打了小强几拳,并警告他“以后不准再去找小花”。小强觉得,小花家人太不给他这个“老大”面子了,便于两天后带了6名“手下”冲到小花家,将小花舅舅砍成重伤,7人(均未成年)因此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于2004年12月31日提起直诉。
当天,记者在相关办案人员的帮助下,与小强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交谈。
记者:这个结果(指7人被直诉)你有没有想到?
小强:(脱口而出地)没有想到。哪会有这么严重,还连累那么多弟兄!
记者:你觉得这个事情不严重吗?
小强:(不以为然地)这有什么严重的?我们做的比这个大的事情多呢!
记者:你所说的“比这个事情大的”事,是什么?
小强:(抬头看看记者,又看看办案人员)……没什么事,我随便乱讲的。
记者:你告诉你的那些小兄弟,说小花是你“老婆”。你是不是喜欢小花了?
小强:怎么可能呢!她(小花)那个傻乎乎的样子,我怎么会喜欢她?恰恰相反,她说她喜欢我。那天,我是在超市买东西时遇到她的,大家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聊了聊。然后我就约她到网吧去打游戏,她就跟我去了。
记者:案发前那几天,你和小花除了打游戏,还做了什么?
小强:没做什么。我们打过游戏就到我奶奶家去睡觉了,睡醒了就再出去玩。
记者:听小花母亲说,那几天你多次强暴了小花?
小强:(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她简直是胡说八道!外面喜欢我的女孩多呢,我有必要强暴她吗?她不嫌麻烦,我还嫌麻烦呢!
记者:你和小花都还只是十几岁的孩子,怎么会发生这些事情?
小强:(不以为然地)这有什么稀奇的,现在中学生谈对象,有那种事(指发生性关系)的人多呢,(反问记者)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记者:无论如何,你们这个年龄都该是读书的年龄,你不觉得吗?
小强:……
记者:你怎么会带人去打小花的家人?
小强:是他们自找的!你不知道,那天他们在网吧里找到我和小花时,就像要把我吃了一样的,一家人上来对我又打又骂,搞得好像我犯了什么不得了的大罪一样。
记者:小花的父母面对夜不归宿、旷课几天的未成年女儿,其心情你应该完全可以理解的呀。
小强:(不以为然地)有什么呀,不就是几天没上学嘛!再说了,是小花自己不想去上学,又不是我拦着不让她上学的,她家人凭什么要打我?搞得我当时一点面子都没有了,真是的!
记者:这就是你带人去打小花家人的理由?
小强:那当然!要不然,以后我在那些小弟兄们前还怎么混!
记者:听你的那几个“小弟兄”讲,是你规定他们“只能砍小花舅舅,不能伤她母亲”的。这又是为什么?
小强:(嘿嘿笑了一下)怎么说,她也是小花的妈啊,看在小花跟我好了几天的分上,我也不好意思对她下手啊。但是,她舅舅就不一样了。他凭什么对我说三道四?而且那天在网吧找到我们时,就是他第一个动手打我的。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我心里那口气肯定抹不直!
记者:你父母知道你这次的事情吗?他们的态度是什么?
小强:他们离婚五六年了,平时很少来看我,也从来不管我的事。我一直是跟我奶奶住在一起的。
记者:现在的后果你应该已经知道了,你们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对此有什么想法?
小强:没有什么想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记者:你才十几岁,以后的路还长。对自己的未来有何打算?
小强:走一步算一步吧。未来的事,我从来不想,想那么多干什么! 快报记者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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