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次北京市人代会上,朝阳团人大代表刘红宇领衔提交了一份《建立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保障司法公正》的议案,提出设立法官、检察官和警官廉政保证金,建立促进三者廉洁从政的激励机制。
刘红宇介绍,可以为每位法官、检察官和警官设立一个廉政保证金账户,将法官、检察官和警官提高的一部分工资按一定比例提取存入该账户,在他们工作达一定年限后,如果本人在履行职责中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情形,就可以按一定比例领取这笔保证金,反之则丧失这笔保证金。
刘红宇说,廉政保证金实际上是将法官、检察官和警官应得的一部分工资延期发放,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经济上的制约。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任职时间越长,廉政保证金账户中的金额就越高,制约就越强。
关于廉政保证金的提存比例、应发标准和扣发标准,刘红宇认为应明确立法。
刘红宇说,只有建立法官、检察官和警官职业保障制度,一方面提高其待遇,另一方面以廉政保证金的形式加强制约,才能激活法官、检察官和警官追求正义的热情,保障群众利益。
北京市纪委委员、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25日在人代会上透露,北京正酝酿实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
记者调查
国家应补贴廉政基金
受访公检法从业人员多数赞同相关议案,同时提出应有相应配套办法
本报讯 就代表设立法官、检察官和警官廉政保证金,建立促进三者廉洁从政的激励机制的议案,记者昨日采访了部分公检法从业人员。他们大多数支持这一建议,但提出应有相应配套办法。
“国家应补贴一部分纳入基金”
宣武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范顺来说,在划走法官一部分收入建立基金的同时,国家应补贴一部分。廉政基金对法官来说相当于“零存整取”,如果法官廉洁办公、不被投诉,他最后不但可以拿回自己的存款,可能还有高额的利息。
“扣工资建廉政基金显失公平”
西城区法院一位任职多年的法官认为,法官的工资同所有劳动者一样,是对其工作的一种肯定,是劳动报酬,不应该从这里扣掉一部分来建立基金。法律尚且“既往不咎”,而法官的这部分工资纳入基金后,法官一旦犯错,就要把他之前正当的劳动报酬作为惩处后来所犯错误的一种手段,显失公平。
“扣发工资的比例要合理”
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姜敏说,我觉得为检察官、法官、警官设置廉政保证金制度是可行的,但前提是每月扣发的工资数额比例要合理,既不能扣得太多以免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也不能扣得太少,那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扣发比例到底定在多少合适,建议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既然要作为一个制度实施,就要探究实际操作的具体方案。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廖卫华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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