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沈林
韩国《朝鲜日报》日前报道的一则新闻引起当地社会普遍震惊。该报道称,韩国汉城71岁的扁某(此案正在审理中,不能透露当事人姓名)领养了12岁的中国女孩小美。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扁某强暴小美达140多次,其行为令人发指。1月26日,警方以性暴力嫌疑对扁某申请了拘捕令。
领养是假施暴是真
据警方透露,人面兽心的扁某是通过中介领养小美的。
扁某10年前与妻子离婚,1999年8月,他来到中国,在吉林省图门市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领养对象。为了能将小美带回韩国,扁某向经常来往于中韩的林某支付了2000万韩元(约合1.9万美元)手续费。于是,林某花钱在一家医院开了一张假证明带回到韩国。证明称“中国女孩小美是林某12年前在中国与其中国女友生的女儿”。凭此“证据”,林某将小美加入自己的户籍。此后,林某轻松地办理了小美的入境手续。2000年9月,林某将小美带入韩国并交给扁某。
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小美,随扁某住在汉城铜雀区上道3洞。2000年9月下旬,扁某无耻地强暴了小美。自此,这个可怜的姑娘被噩梦纠缠,沦为扁某的性奴隶。
警方在扁某的住所里搜到色情录像带和一些自慰工具。调查材料显示,扁某强迫小美看色情录像带,并模仿其中情节供其淫乐。但奇怪的是,扁某73岁高龄的姐姐与其住在一起,竟然对扁某的暴行一无所知。
小美的母亲比女儿提前半年来到韩国,她在夜总会的厨房里打工维持生计。她不知道女儿所受的屈辱,还以为扁某是个好心肠的老人。小美的母亲2002年10月搬到扁某家与女儿同住。此后,扁某没有机会对小美下手。
2003年初,小美来到一家美容学院学习。5月,小美搬到学院的职业培训中心住。2004年9月,小美在履历表上填写了自己的经历。该中心的负责人看到后,通过曾从事青少年性暴力心理咨询工作的律师将扁某告上法庭。据调查,小美离开家后,扁某又立即从中国领养了一名年仅7岁的朝鲜族女孩,至今已与其生活了一年多。
中国女孩遭遇震惊韩国
韩国媒体披露小美的遭遇后,立即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舆论纷纷谴责“禽兽养父”扁某的罪恶行径。
强奸罪在韩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判刑很重。但韩国没有死刑,即使判了死刑,也不会执行。
中国驻韩国使馆从媒体得知此事后,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多次向警方了解情况,要求警方认真迅速进行调查,公正处理,严惩罪犯。使馆特别关注扁某领养的7岁女孩。使馆官员称,小美已入韩国国籍,7岁大的女孩可能还是中国国籍。无论是否为中国国籍,使馆都将高度重视,维护我公民的权益。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韩国领养情况并不普遍
韩国统计厅发表了“未来人口特别预测结果”。报告显示,因出生率迅速下降,韩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但记者的一位韩国朋友认为,虽然韩国人口增长出现快速下降的趋势,但是韩国社会目前还没有形成有利于领养外国小孩的氛围,因为人们的观念上还存有偏见。
近年来,韩国人和外国人结婚的情况日益增多。据统计厅的资料显示,1990年以来,与外国人结婚的韩国人达16万,其中与外国男性结婚的韩国女性达5万多人。前3位分别为日本男人(2613人)、美国男人(1237人)和中国男人(1199人)。而与韩国男性结婚的外国女性主要来自中国(13373人)、越南(1403人)、日本(1242人)等。
在跨国婚姻中,违法行为日益增多。1月26日,韩国全罗北道警察厅拘留了组织办理国际假结婚的违法婚介头目金某和组织者郑某等3人。他们涉嫌帮助办理韩中国际假结婚手续并收取高额中介费。
据警察厅称,从2003年2月以来,金某向希望到韩国就业的中国朝鲜族和汉族等44名女性每人分别收取1000万韩元的介绍费,安排她们与韩方组织者郑某物色的44名韩国男性办理了假结婚手续。金某从每人收取的1000万韩元中拿出400多万韩元,支付给韩国男性,作为配合办理假结婚手续的报酬并提供免费到中国旅游,剩余的部分则与其他组织者分赃,共谋取1.3亿韩元的非法利润。
扁某一案表明,韩国收养中国小孩的非法途径比较多,中韩两国在打击非法领养方面还应积极合作,堵住非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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