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通报了2004年全省教育乱收费查处情况,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733个,共有409人因乱收费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还公布了10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这10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平江县浯口镇在其辖区内,向学生征收农业税60元/生,建校费初中40元/生,报刊费5元/生。经调查分别给予该镇党委书记朱族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恩厚行政记过处分;
二、津市市物价局价格股股长刘益平因违规批准超标准收取体检费、防疫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市疾控中心主任陈水生党内警告处分、卫生局副局长朱效之行政警告处分、教育局副局长黄大喜党纪处分;
三、新邵县太芝庙中学擅自设立水电费、早晚补习费、期末考试考卷费、寒假作业费、报刊杂志费、初三补课费等项目被查处,太芝庙学区主任何建祥被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太芝庙中学校长李坚兵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宜章县城南乡二中校长吴德万,因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共计5280元的补课费,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五、溆浦县金明中学因向688名学生收取“普九”费共3440元,校长欧阳金宏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因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给予望城县星城镇谷山中学校长唐正军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
七、南县八百弓乡同利学校校长黄慧军,因向学生收取课桌押金10元/生、单车寄存费15元/生、寄宿生搭餐费40元/生,共计11175元,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同意其本人的辞职请求;
八、湘潭县二中因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资料费、开水费,共计461503元,该校校长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九、新田县城东中学向学生超标准收取搭餐费178348元,向未住宿学生收取住宿费56800元,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计算机维护费103360元,擅自收取补课费78100元且不入账,校长邓土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十、邵阳县罗城乡中学负责人擅自向学生收取补课费56元/生、资料费35元/生,该校副校长朱晚成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校教导主任赵小龙行政记过处分。(记者 陈文静 实习生 尹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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