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雪峰 魏黎明 叶静 实习记者 朱蕾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议案和提案。今年“两会”尚未开始,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热点。昨日,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的个税交纳主力军一直以来都是工薪阶层,目前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除了按法律规定的800元,再加上“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综合扣除标补贴460元,其实已经高于平均的起征点了。
民建广东省委建议设个税局
继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向“两会”提交关于个税的议案和提案之后,今年,民建广东省委再次向全国政协提交了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提案。民建广东省委在提案中建议成立专门的个人税务分局。
民建广东省委在提案中提出,应该单独建立个人税务局,专门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和调节居民之间存在的收入差距。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是由企业代理所属员工到各地方税务局办理,由于各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重点放在企业上,而个人所得税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目前的国税和地税,但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资源投入却十分有限。因此,在当前一段时期内建立专责个人税务局很有必要。
民建广东省委建议,应该从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税局开始试点,分离出个人税务分局并先由各地税局代管,逐步过渡为独立的个人税务局,进而在全国推广。
部分城市变相提高起征点
800元的起征点,在我国个税法开始制定的1980年就已经敲定了,20多年来,个税法改动了多次,但800元的起征点却一直没有涉及。据了解,国内的一些经济较发达城市早在几年前就根据相关政策纷纷变相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广州,收入3000元左右的人属于中间阶层,而这些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也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坚定纳税人。
偷逃税与起征点关系不大
记者在昨日的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与偷逃税现象联系到了一起。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单位的工资和奖金是分开来发的:“工资是用银行卡转账的,奖金则以现金的形式发到个人手上的。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逃税’。”
广州市地税有关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的偷逃税现象其实主要是由于监控手段有限造成的,并不是个税起征点高了就不会逃税。在市地税局日常的检查中,时常会发现一些高收入行业以“双合同”方式将工资进行拆分,一份合同按实际发放现金数签定,另一份则按实际工资收入与第一份合同的差额签定,并以费用报销形式支付到个人,以此来逃避税务机关检查。
国税总局 个税法已列人大审议范畴
国家税务总局个税处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等问题,税务部门一直都在调研和酝酿之中。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具体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何时调整、怎样调整、如何实施还都需要该法审议通过后才能决定。
实际上,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已经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等情况,先行一步,逐步调高了个税起征标准,如北京就从2003年9月1日就将起征点提高为1200元。
广州是寄送完税凭证的试点
做为寄送完税凭证的试点,今年3到4月,广州、佛山两地的每个工资薪金所得税纳税人将收到广东省地税局开具的2004年度的个税完税证明。
广东地税部门强调,广州佛山两市个税纳税人要取得完税证明,关键是扣缴义务人必须将每个纳税人、每个月扣缴工资薪金的明细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同时,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扣缴明细资料报送过程中,必须确保纳税人身份信息、纳税情况以及邮寄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税务机关无法给纳税人集中开具。
观点交锋
统一征收派:有利于中西部人才引进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实际上,800元的个税起征点要不要提高在学术界和政府层面争议并不大,更大的争议是个税起征点是不是应该全国统一。
他说,目前建议全国统一个税起征点的人士认为,如果计税工资扣除额全国统一,对中西部引进人才有利,因为在中西部工作拿在东部工作一样多的工资,税后收入的购买力仍较高,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开发中西部。
区别征收派:低收入地区降低起征点
认为应该区别个税起征点的人士则认为,个税起征点是以不侵犯生活水平为原则,由于各地物价水平、工资水平差别比较大,消费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将个税起征点适当提高,而收入水平比较低的可适当低一些,这样可以保证在保障生活水平方面的公平。
浮动征收派:根据各地物价浮动比率
安体富倾向于国家制订一个基本起征点,然后由各地根据物价水平上下浮动,比如个税起征点额度为1500元,有些地区可以将起征点提高20%,而有的地区则可以降低20%。
编辑点评
个税调整不能再拖了
卧槽马
年年开“两会”,个人所得税问题几乎是年年被提出来,而且一提出来,就成为了热门话题。这不,今年也不例外,全国“两会”昨天刚开幕,这个问题又成为了“当头炮”,给抛了出来(详见今日A03版)。
为什么个税问题会有这样的“待遇”?当然是因为它涉及面实在太广了,大凡工作者劳动者都受到它的影响,而它本身存在的问题也真是太多了,多到话题一提出来,就成为焦点的地步。对于这样一个“声名卓著”的老问题,应该怎么办?笔者以为,一味强调客观理由往后拖绝对不是好办法,个税问题的确已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了,否则,其“良税”的形象会被销蚀殆尽。
应该说,国家设立个税目的是非常崇高的,就是希望以此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分化过大,让社会失去平衡。所以,个税一直以来是被作为“良税”而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但实施20多年来,由于在操作上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得这个“良税”的形象大打折扣。
归纳这些年来民众对个税的意见,主要在这几方面。一是起征点太低,800元起征点20多年不变,让本来是针对富裕阶层的调节税,变成了最普遍的税种,将越来越多收入水平并不高的普通工薪阶层都纳入了缴税者行列,违背了个税开设的初衷。二是,因为征管缺陷,出现了本来应成为交税大头的富裕阶层偷逃税严重,反倒让城市工薪阶层成为了交税主力的怪现象,形成新的税负不公。三是,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让不同区域的人群事实上承担了不同的税负压力。四是个税用途缺乏交代,民众无从得知是否真正用到了对贫穷者的帮助上,使得交税意愿受到严重影响。
民众的这些问题是不是不合理呢?当然不是,对这些问题,即使是政府官员、税务专家也予以认可。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合理的问题,被提了一年又一年,却改变甚少。个税成为了民众最关注的焦点,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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