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数百万民工未参社保
2005-03-04 08:43:22
广东数百万民工未参社保
方潮贵代表透露,我省考虑统一全省基础养老金
本报讯 (特派记者/王晖辉 胡键 谢苗枫)“目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数量还比较少。”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上图,莫伟浓 摄)说,以东莞为例,当地大约有600万外来工,但参保的只有130万人,好几百万没有参加社保。实际上,流动性比较大的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参加社保。
未累计缴费15年将无法享受社保
记者了解到,据统计测算,至2003年末,在广东就业半年以上相对稳定的流动就业人员约1900万,其中外省人接近1300万,省内流动就业人员600万左右。这些流动人员以农民工为主。截至2003年底,广东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1145万人中,外来工参保人数约200万左右;参加失业保险的954万名参保人员中,有340万名是外来工。
农民工是广东产业工人的主体,如果外来工不愿意参加社保,或是不能达到累计缴费15年,他们将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最后他们只能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去养老,城市就不会成为他们的家。
广东将考虑统一全省基础养老金
而在方潮贵的另一份《关于尽快建立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逐步偿还机制的建议》中,也提到了现行社保制度的一些弊端:由于职工流动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反映其过去权益的、占基本养老金达2/3以上份额的过渡性养老金不随同转移,在“财政分灶吃饭、养老基金独立核算”的格局下,加重了转入地区的历史负担,因此,各地均建立壁垒以自保,结果是给劳动者流动形成障碍。
方潮贵说,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又必须对其社保负责的现实情况,广东省劳动部门正在考虑,将全省的基础养老金统一起来,设定在一个比较低的标准,其他的社保资金都账户化,发达地区可建立自己的地方补充,好的企业也可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这些补充的钱全都账户化,放在参保者个人名下。也就是把参保者名下的钱扩大,把基础养老保险的钱降低。缴费比较少的全省统一的基础养老保险金,不能转走;而缴费比较多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却是可以转走的。这样各个地方对于转移社保需要支付的财政资金就比较少,就不会有太大的财政困难,从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根据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办法,省级间的农民工流动,也可以通过转移个人账户名下的钱实现比较顺畅的“转保”。
个人账户养老金将不会投入股市
方潮贵同时透露,在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升值问题上,劳动部门的意见是,现在全省个人账户的总资金达到500多亿元,运营总体将遵循稳妥的原则。目前已经开始购买国债,将来也会考虑投资高速公路、电站等比较稳妥、收益比较有保障的项目,而不会投入到股市等高风险的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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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一次性优惠”变成“一次性陷阱”
本报讯 (特派记者/王晖辉 胡键 谢苗枫)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达到两个条件:累计缴费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农民工相对于城镇户籍职工来说,流动性大,整体收入水平低,对社会保险认识不高。针对这些特点,各地方出台社保政策,大多对“农民合同制工人”单独设定条款,主要表现为让农民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等等。
李永忠代表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些条款照顾了农民工的特点,但实际上往往却变成了忽视、侵害农民工的长远利益的“陷阱”,“一次性优惠”变成了“一次性陷阱”,让农民工占了眼前的小便宜,却吃了终生大亏,失去了“终身保障”这一社保的本来意义。养老保险的原则本来是年轻人缴费养老年人,但由于“一次性陷阱”,农民工不断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始终无法跨过“累计缴费15年”这道门槛,年轻时参保缴费养别人,年老时却没有人去养他们。再加上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他们年龄大了就很难找到工作,许多农民工难有在城市工作15年的机会,更不用说“累计缴费1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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