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 实习生 王晶)因为2元钱的退票费没有发票,法律专业硕士生郝劲松再次将铁路法院告上法庭。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但由于法庭对管辖权问题提出疑义,7分钟后,法官宣布休庭。
庭审现场
郝劲松提前40分钟便来到了法庭,他向记者表示,2004年11月13日,他在火车站购得北京到丰台的火车票一张,票价2.5元。但此后自己办理退票时,工作人员交给自己0.5元和一张印有铁路标志的小纸片,并表示扣掉的2元退票费没有发票,而且全国铁路退票都没有正规发票。郝劲松说:“铁路系统自己印制收据,这和白条有什么区别?”
9时50分,法官宣布开庭。在审查当事人身份后,主审法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涉及铁路部门和单位作为原被告任意一方的案件,应该在铁路法院进行审理。听到法官这么说,郝劲松当即愣在了法庭上,随后表示对此暂时没有意见,随后法官宣布休庭。
郝劲松和三场发票官司
第一场
原告:郝劲松 被告:北京地铁公司
事由:郝劲松两次在移动厕所方便后索要发票未果
结果:北京地铁公司被税务部门要求补交2万余元税款,并被罚款1000元
第二场
原告:郝劲松 被告:国家税务总局
事由:火车上消费不能得到发票,郝劲松举报未获答复
结果: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第三场
原告:郝劲松 被告:北京铁路分局
事由:郝劲松在火车餐车里用餐后,没拿到正规发票
结果: 诉讼请求被驳回,郝劲松表示要上诉,目前铁路中级运输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专家点评
公益诉讼推动社会进步
有望纳入《民事诉讼法》
郝劲松的起诉会对铁路部门的纳税意识起到一定的提醒作用。民众索要发票意识增强,表明人们的社会法律意识提高,同时也是对商家经营纳税行为的监督。
郝劲松的案子带有公益诉讼的色彩,郝劲松的行为是在督促带有垄断色彩部门的服务规范化。
目前我国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启动,其中就要将公益诉讼纳入进去。检察院、民间机构和个人都将可以向法院提出公益诉讼,或者采取由普通公民向检察机关检举、告发的形式,检察机关再据此决定是否有必要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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