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目前国内医疗行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一旦发生,往往是病人、家属不满意甚至行为过激,医疗单位抱怨,医务工作者闹心。对此,我省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李文志委员专门向大会提交了《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的建议》的提案,为解决医疗纠纷建言献策。
长期从事医疗工作的李文志认为,“硬件”投入不足,“软件”不“更新”,社会和体制等问题是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他说,如今,各医院在业务量大增的同时,管理水平往往滞后,提高不快。许多医疗单位只注重经济收入,热衷于盖大楼、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等“形象工程”,却忽视了购置或更新常规的医疗设备。而在医疗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常规医疗设备,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一环。国内大部分医疗单位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做得不到位,不愿意花钱来培养人;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小医院工作,又使一些基层医院缺乏高水平的医务工作者。而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就会延误疾病的治疗,进而产生医疗纠纷。此外,患者不能承受医疗费用、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安全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也导致医疗纠纷频发。
为切实减少医疗纠纷,李文志建议,首先提高医疗质量,对所有的医疗单位实行准入制度,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其成员由各学科的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对医疗单位的设备条件进行认证,不合格的不发许可证或取消医疗经营权,并定期进行复查;要严把医务工作者的医疗水平关,没经过专科学习或培训、没有医师执业证的绝不能从事医疗工作,要定期对医务人员考核、培训;制定和完善医务人员的流动制度,清除不合格人员。
可借鉴北京的经验,在全国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全民医疗保险,让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好处;要规范医疗单位的收费标准,降低医疗费用,医疗收入不足部分应由国家给予补贴;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法规,出台操作性强的补充规定或细则,通过法律来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
(本报北京6日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