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组委员热议“禁止残疾人机动车营运”,邓朴方呼吁——
不要断了残疾人的生路
“禁止残疾人从事驾驶机动车营运,这就是断了他们的生路,我们希望能够在这方面给残疾人开一个口子!”6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组”小组讨论中,社会福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主席邓朴方委员言辞激烈。
邓朴方针对当前很多城市禁止残疾人开机动车营运的情况大发感慨,他说,残疾人从事这份营运工作,就可以养老婆,供孩子上学,可是,很多城市为了市容更加漂亮、交通更加便利,出台了禁令,结果,很多残疾人妻离子散,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这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大问题。
一言掷出,会议室内热闹起来,小组很多委员对这个说法表示支持,大家纷纷发言列举身边残疾人遭遇的困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委员插话回顾禁令出台的背景:残疾人开摩托车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从上世纪90年代,残疾人从驾驶手摇三轮车到机动车,从自己代步发展到机动车营运,一开始还是比较好的,后来由于有些利润,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健康人也开始使用残疾人机动车,二是车型逐渐增大,速度变快,危险因素增加,很多地方就开始制止。他也认为,基于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状况,在这方面实行残疾人与健康人“一刀切”不合适。
邓朴方说:“开始是省会城市,现在是300多个地级市,如今居然有的县里也做了这方面规定……”“是347个地级城市!”旁边的张海迪委员非常肯定地补充了一句。张海迪说,她也早就在关注这个问题,在七八年前,她曾经到一个交通治理典范的城市去,发现街上非常干净,几乎看不到残疾人运营,“难道是残疾人不需要吗?经过调查,不是这样的,就是当地不允许。”
郑斯林委员则当场亮明自己的4个观点:首先,残疾人机动车代步,是绝对不能禁止的;其次,营运中,残疾人与健康人不能“一刀切”;第三,营运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规范,比如车辆类型可以做规定,道路可以规定,健康人什么情况下开这样的车,规定的要具体化;第四,工作要细致,不能简单化。本报特派记者
吴艳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