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电 记者刘圣清报道:农工党广西区委主委彭钊委员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提出,尽快建立南沙渔业生产后勤服务基地,加速南沙渔业资源开发,促进北部湾划界后渔民转产转业。
中国和越南关于北部湾领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中国和越南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这对巩固和发展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和促进北部湾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然而,中越北部湾海域划界后,我方作业渔场由原来的7万平方公里缩小至3.2万平方公里,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20多个县的92.6万世代以海洋捕捞为生的沿海渔民将从传统渔区撤出,进行转产转业。其中,广西有5800多艘渔船和16.7万渔业人口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每年损失捕捞产量50多万吨,产值达30多亿元。海南省现有渔船1万多艘,从事海洋渔业作业人员达20多万人,其传统作业渔场大部分在北部湾。
彭钊委员说,为了改变北部湾划界后广西渔民渔业捕捞量减少的状况,广西尝试扶持、引导渔民造大船、闯深海,开辟新的作业渔场,南沙渔场就是他们的一种尝试。广西北海市一造船厂正在加紧为渔民造大船,估计今年4月可以下海。
他提出,开发南沙渔场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比如造船投入大,一艘适航南沙的渔船须投入资金200万元以上,渔民个人难以承担,还有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作业风险等等都难以保障。但是,做好北部湾划界渔民转产转业事关国家外交大事,事关华南三省区沿海渔区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此,他建议:一是建立南沙渔业生产后勤服务基地,对我国赴南沙渔场作业渔船提供油料、机件、医疗、气象、通信等资助和支持;二是参照远洋渔业造船资金补贴办法和比例,对赴越南南沙捕捞造船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并对新造和技改渔船给予贷款贴息等扶持;三是适当放宽北部湾地区赴南沙渔区捕捞渔船的指标限制;四是南沙渔业生产风险较大,涉及的不安全因素较多,建议国家为赴南沙进行生产的渔船提供财产保险;五是三省区加强渔业生产合作,共同组成船队开发南沙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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