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取代行业管理,避免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被滥用,进而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昨日,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卢光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已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与管理纳入人大立法的建议,写入了自己的提案。
“福音”技术遭滥用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男女出生比例为119.92:100。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末,湖南男女婴比例也高达115∶100 。
“人工生殖技术由科学实验走向临床应用,成千上万的人工生殖人口来到人世,为不孕不育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不免也被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利用,昧着良心违规操作。”卢光琇委员告诉记者,“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已初现端倪:出生试管婴儿男女性别比例失常,男婴比例明显畸高;试管婴儿长大后,近亲婚配的风险大大增加;精子库设置不规范,管理存在很大隐患等等。”
立法解决行规尴尬
继2001年卫生部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后,又先后公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
“尽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在我国已初步进入规范有序的阶段,卫生部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管理办法。但目前,管理力度不够。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是人种的问题,人种管理不好,危害更大。”卢光琇委员忧心忡忡地说,“为此,我建议应尽快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与管理纳入人大立法。”
作者: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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