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朱定)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朱建军3月7日在一份发言中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司法社会工作,将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在社区进行。
朱建军说,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来看,当前我国预防违法犯罪的环节非常薄弱,在社会治安系统中虽然有一些预防性教育和矫治工作,但内容和方法还跟不上形势,没有建立起一个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预警体系,推行司法社会工作则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近年来,我省等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分城市开展了推行司法社会工作的试点,结果表明,效果很好,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也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如何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司法社会工作?朱建军认为,可以社区为单位,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筛选,对潜在不稳定人群(如吸毒人员、不良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建立起动态监控网络,及时了解其动态信息,并与相关组织或部门联系,将矛盾、情绪、问题化解或层层过滤,必要时请求司法或公安部门协助,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开展社区矫治,突出直接、及时、帮教的特点。
朱建军建议有条件的社区、街道成立社会工作站,配置通晓法律又富有奉献精神的专职社会工作者。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办公经费、购置经费等,由政府拨专款支持,并列入国家、地方经常性财政预算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