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 9岁的女生佩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被她的同学推倒,结果摔在操场的水泥地面上,两颗门牙立即折断。事后,佩佩的监护人将学校和推倒她的同学一起告上法庭,请求判两被告赔偿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医疗费共5000多元,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昨日,此案经和平区法院判决,两被告共赔偿397.70元。
2004年12月29日下午,和平区某小学的操场上,9岁的女学生佩佩所在的班级正在上体育课。当任课老师让同学们自由活动时,孩子们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佩佩也在笑闹着,结果任课老师让女学生琳琳去管一下佩佩。随后的场面让人吓了一跳:琳琳推搡了佩佩一下,这一推,让佩佩当即摔倒在操场的水泥地面上,两颗门牙立即折断了。佩佩顿时哇哇大哭。
校方和琳琳的监护人立即将佩佩送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沈阳市口腔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两颗门牙折断、需护牙,并在适当时机修补。
事故发生后,佩佩的监护人将学校和琳琳告上法庭,请求判两被告赔偿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医疗费共5979.70元;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判决被告琳琳赔偿佩佩已发生的治疗费用397.70元的70%,即278.39元;被告学校赔偿原告已发生的治疗费用397.70元的30%,即119.31元。
法院还驳回了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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