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罗科王羚发自北京
全国政协常委、被称为“教育市长”的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14份与教育相关的提案,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那份《关于重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建议》。
“根据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我国应分别建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互不相同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的落后状况。”朱永新8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于教师工资历年均占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经费的80%以上,重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重点应是建立新的教师工资分担机制。朱永新建议,在东部7省(市),实行以县级和省级政府为投资主体的财政体制,教师工资双方各负担50%,其他各项经费由地、县、乡级政府共同承担;在中部12省,实行中央和省级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财政体制,中央财政直接承担教师基本工资,省级财政负担教师的地方津贴,其余各项经费由省、地、县级政府分担;在西部12省区,实施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负责、以中央为主的财政体制,中央财政负担教师工资全额,其余各项经费由省、地、县三级政府分担。
“朱永新的提案实际是中央转移支付方案和地区间交叉补贴方案的一种组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业安说,它还需要一个配套机制:发达地区应放开教育投资主体,降低民办学校进入门槛;征收财产税,激励社会捐助公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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