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袁飞发自上海
自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之后,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政协会上,“和谐社会”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的热门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非常关注社会和谐问题,我从社会贫富差距的角度切入,特意准备了这个专题发言《关于扶贫政策的几点意见》。我们全社会应该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这也是我们建立和谐社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他表示,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应该关注农村。对于农民收入的问题,应该从整个社会来考虑,要让农民到城市里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留在农村的人的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学家邓伟志告诉本报记者:“和谐社会是资源兼容并包的社会,社会结构均衡的社会,社会规范衔接有序、社会运筹得体的社会。根据这个要求,我们和谐社会应该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几个方面共同发展的社会。首先在经济上注意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尤其要强调第二次分配的社会保障功能。在税收方面要实行累进税率制,同时要考虑征收遗产税。”
邓伟志还表示:“我这次特别准备了关于和谐社会的提案,标题是《和谐社会十二条》,主要内容集中在分配的调剂作用,同时力求建立‘橄榄型社会’,而不是‘哑铃型社会’,即社会的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同时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发展文化。”
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告诉记者:“现在说和谐社会,就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进步。这次人大会上提出的中部崛起、地区间和谐共同发展,都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所必需的。”
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哲学教授彭富春指出:“国家提出和谐社会其基本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这样一个和谐社会是一个讲正义、公平的社会,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其次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大力提倡“生态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这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再就是人与心灵的和谐,从事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时代理念来支撑,我针对和谐社会提交了以《应实施全社会人心建设工程》为题的议案。”
“两会”提案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和谐社会的提案非常多,都还来不及完全归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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