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义务教育责任,对辍学实行目标管理,完善政府、教育的双线责任制。把控制学生流失、动员学生复学作为考核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依法治教,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要使农民知道拒不履行义务、不及时送辍学子女返校学习是违法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制度”、“禁止使用童工制度”,建立适龄儿童入学管理数据库,对适龄儿童进行追踪调查,还可建立小学和初中之间的学生档案交接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从法律的角度约束学校和家长的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协调教育、司法、公安、劳动、民政、工商、宣传部门共同落实,并成立相应的执法协调机构,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制止辍学问题。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