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第三次分配”,一个新概念,出现在此次两会。
来自上海的经济学家厉无畏代表,是这一概念不遗余力的“推销者”。而就在3年前,他在2002年的两会上,还鼓吹着“第二次分配”。
“国家应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实现社会收入的相对均衡。”那次,针对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他呼吁。
3年过去了,“二次分配”手段被越来越多地用于实践。
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依然坦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少”。
“过高的所得税会影响效率,降低社会财富创造的动力。加之中央和地方的财力都还有限,拉近贫富差距,仅靠二次分配远远不够,市场比行政手段更有效。”现实面前,这次,厉无畏有了更深的思考。
“所谓‘第三次分配’,概言之,就是通过开掘多种形式的社会收入调节及转移支付渠道,弥补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他解释说。
早年,厉无畏拿着福特基金会提供的奖学金出国留学,自己未付分文。在他看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由私人捐资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的基金,用于资助科教、文化等事业,正是“第三次分配”的可行之道。
“并非只有降低学费才能体现对贫困生的公平,合理的制度,应该是富人多出钱,穷人少出钱。”他说,“在美国,穷学生读书,几乎全靠富人捐建的各种基金予以经济支持。”
厉无畏提醒人们注意,时下,我国民营经济勃兴,一些“新兴富豪”,已愿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既有的少数社会基金机制陈旧,很难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参与热情。
“可以为鼓励富人捐建基金实施更有效的政策、制定完善的法规体系。譬如,按国际通行惯例免除捐款的所得税,基金可以个人或企业名字命名,允许设立者对基金的运行章程有一定话语权,等等。基金一旦建立,便成为一种社会财产,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管理。”他建议。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承诺,将“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政府由上而下意欲“破题”,有评论指出,“第三次分配”概念的出现,并非偶然。
据报道,“第三次分配”概念,得到了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等来自民营企业的代表的明确赞同。
记者 谢念 许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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