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带头买断工龄
南京市植物油厂原是南京市粮食局的一家下属国有企业,在江苏省的植物油界一度是响当当的品牌企业,但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衰败。随着全省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进,该厂的改制在2000年左右酝酿启动。据悉,当时的相关市领导曾对此企业改制作出“彻底改、改彻底”的批示。按照当时的相关改制政策,该企业改制的第一步是职工(指离退休工龄5年以上、无重大疾病的全部职工)身份置换(俗称买断工龄),即职工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并一次性按照工龄领取经济补偿金。该政策的一个前提是,包括企业领导,也要与普通职工一样,进行身份置换。
2001年12月5日,经过1年多的思想动员,该厂的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不少原职工清楚地记得,为了把身份置换工作推向高潮,当时的厂长梁应朝、副厂长刘晓明、信息开发科长史哲夫、人保科长刘禹南、财务科长花亚青等5位党委委员,带头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了字,并带头到财务科领了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按照刘晓明最近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梁应朝当时领走2.56万元,刘晓明领走2.48万元,刘禹南领走2.48万元,花亚青领走2万元。但职工们没有想到,这些领导所谓的身份置换,其实是说一套做一套。
拿了补偿金却没办手续
最近,新华社江苏分社和现代快报接到了同样的一封匿名举报信,该信举报说,3年前南京植物油厂领导带头置换身份其实是场骗局,所有的职工都被骗了。按照信中提供的线索,记者近日来到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服务窗口进行了调查。
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置换身份时,除了与原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外,最重要的是要到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下简称终解手续),同时,职工的档案也由原企业转至劳动部门。通常情况下,只有办理了终解手续,才能从法律上确认职工真正与国企脱钩。据南京市劳动局法规处相关人士解释,一般情况下,职工凭着劳动部门的终解协议才能领到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
此后,职工的档案由职工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保管,而下岗后的职工亦可以凭相关手续领取2年左右的失业金。经向劳动部门查证,该厂的劳资干事李俊按照此步骤,为357名普通职工办理了以上事宜。但让人费解的是,该厂原领导梁应朝、刘晓明、史哲夫刘禹南和花亚青等5人,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没有在劳动部门办理终解手续,其档案也未移交至劳动部门,此外,他们更没有办理失业手续。让人费解的事还有,劳资干事李俊也没有办理终解手续,但他也从厂里拿走了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1.60万元。“这6个人没有办理终解手续,在法律上讲,就是没有置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因此,他们没有权利拿经济补偿金。”劳动部门相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
拿钱者继续当国企领导
让职工愤怒并写举报信的原因远不止以上内容,一个事实是,梁应朝等6人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并没有像普通职工那样下岗失业,而是立即进入另一家国有企业———南京市油脂公司上班。
今年1月,记者在南京油脂公司的办公室内见到了被举报人之一刘晓明,经证实,南京油脂公司现使用的办公楼即原南京市植物油厂办公楼,而刘本人仍在其原来的办公室内办公,其他几名被举报人也均在原办公室内办公。刘所在的办公室较为简陋,他的办公桌也还是原来的办公桌,甚至室内的饮水机也没换。
据了解,南京市油脂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依托南京植物油厂而成立的。今年1月19日,南京市粮食局宣教处副处长姜卫平证实,该油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与南京植物油厂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即领导相同,员工相同,办公地点一致。在此次改制中,南京市油脂公司并没有与南京植物油厂一起改制,其身份至今仍是南京市粮食局下属的国有企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的确切消息是,梁应朝等6人的名字2001年12月从南京市植物油厂的劳动关系平台上迁走,于2002年1月在南京市油脂公司的劳动关系平台上出现,其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和失业等五金都按时缴纳。“从流程上看,这6个人没有办理终解手续,从一个国企到另一个国企,应该视为调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经调查,梁应朝目前任油脂公司总经理,史哲夫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晓明任油脂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刘禹南任人保科长,花亚青一度也曾是财务科长(现已病逝),李俊仍是劳资干事。以上5人目前的职位几乎就是原植物油厂的原职。另据了解,目前,南京市粮食局仍按国有企业领导考核标准考核油脂公司几位领导。(记者:宫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