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4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公布了首批《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清单》及《含“苏丹红”成分原料生产企业清单》,并责令该清单上的生产商采取有效措施无条件回收已出厂的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此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进入广州市场的相关食品须提供不含“苏丹红”色素的检测报告。
《通告》要求,食品销售商必须在《清单》公布后24小时内撤销含“苏丹红”成分食品;生产商必须在《清单》公布后3日内设回收点,无条件回收并销毁已出厂的含“苏丹红”成分食品;餐饮供应商须认真检查是否有含“苏丹红”成分食品存货,发现后要立即处理。
《通告》表明,消费者凡购买了《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清单》中的食品,可凭食品外包装到商店或生产商回收点无条件退货;消费者如有确切证据证实因食用含“苏丹红”成分食品造成人身损害,可依法进行索赔。
两份名单分别如下:
《含“苏丹红”成分食品清单》: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的美味源辣椒油、广州市忆霖食品有限公司的麻辣汁、广州市沧州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的沧州麻辣肠(试制产品)、增城市石滩麻车穗丰食品厂的穗丰牌辣椒油。
《含“苏丹红”成分原料生产企业清单》:广州市田洋食品有限公司。
记者同时获悉,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上星期接到通知后,已回收产品230公斤。该公司承诺,市民手中如有该类产品,可到购买的商店或者沧洲专卖店退货。增城市石滩麻车穗丰食品厂的负责人也表示,该厂生产的辣椒油都销往外地,目前也已经将其回收。
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在本周内将开通食品专家热线,回答消费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