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公布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及16838198反家暴热线开通一个月来电接听情况分析报告。在接听的1502次电话中,有两成为男性公民拨打。通过对男性拨打电话内容的分析发现,目前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不再是女性的“专利”,一些男性也面临着家庭暴力的问题。(《羊城晚报》4月3日)
男人竟然也要找妇联“维权”,这话听起来有些搞笑。它透露出的信息是:在某些时候,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之男性更受到尊重。比如说,就连家庭暴力这个“传统问题”,也已经不再是女性的“专利”。
但是,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倡导的“男女平等”,并没有真正基于“平等”的理念:一提到“男女平等”,习惯把女性放在弱者的位置上,想到的就是维护妇女的权益;涉及性别的立法,首先考虑女性的利益诉求。这样一来,难免会出现“矫枉过正”的尴尬:男性作为“强势群体”被“平等”的结果,是自身应有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正当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宣泄,最终发生“男人找妇联维权”这样的“维权错位”。
其实,不平等从不只是体现在男女两性之间,在男人之间和女人之间,它照样存在。人人平等,而不仅仅是两性平等,当人人都平等时,男女还会不平等吗?以法律的形式让女性权利凌驾于男性权利之上,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以一种不公平代替另一种不平等。 (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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