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留春 记者 殷学兵) 4女子以搞“一夜情”为名实施“麻抢”。之所以连连得手,是因为她们对“麻药”已产生“耐药性”,哪怕是陪受害人一起喝,自己也不会被“麻倒”。日前,这4名女子被玄武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8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今年24岁的黄群娣与其21岁的妹妹黄娴用是广东云安县人,22岁的洪湘兰与其20岁的妹妹洪芝兰是湖南衡阳人。2002年,这两对姐妹到深圳打工相识。
2003年下半年,洪湘兰喝下一网友为她买的饮料,失去知觉后被奸污。得知奸污她的网友在她喝的饮料中,放了一种麻醉药,洪湘兰决定对男人进行“麻抢”报复,得到了黄群娣、黄娴用、洪芝兰的响应。
去年5月初,这4人买到麻醉药后,结伙来到南京,决定以“一夜情”为诱饵,实施“麻抢”。当月12日夜,黄娴用“钓”到一聊天客,到他住的酒店时,带上洪湘兰配合“麻抢”。
到酒店后,她俩将聊天客支去洗澡,趁机将麻醉药放到饮料中,事后哄其喝下。聊天客昏睡后,她们将其价值7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劫走。
此后5天时间内,这4人又采取同样手段,连续作案5起,劫得赃物价值7700余元。不久,她们在宁波被接到报案的南京警方抓获。这4人供称,她们之所以连连得手,是她们的身体已对麻醉药产生了“耐药性”。作案时,她们为引诱被害人喝下放有麻醉药的饮料,自己常常先要当着被害人的面喝上一口。刚开始头有点昏,后来慢慢就“适应”了。
她们在杭州作案时,有个男子在网上盯上黄娴用,要跟她搞“一夜情”。她就跟洪湘兰一起上门。进门后,她们喝掉对方准备的“饮料”,又哄对方喝了自己带的“饮料”。很快,她俩就感到头重脚轻,知道遇到了“同道中人”。
但不久,黄娴用和洪湘兰就清醒了。而这位“不怀好意”的男子却仍在昏睡,趁此机会,她们抢了他的物品。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