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匡春林) 长沙市物价局昨日透露,继今年召开岳麓山门票价格听证会后,长沙将召开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目前拟定于4月20日-25日期间召开。
2003年11月,湖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正式下发湖南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试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这6类对象,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按照该办法,长沙市物价局拟在全市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将由物价部门聘请产生。据悉,目前,长沙的生活垃圾主要有清扫费、清运费、处理费,一旦长沙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这3个环节的费用将予以统一。
长沙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此次听证会主要针对长沙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宁乡目前已经开始征收这一费用,其他浏阳市、望城县、长沙县则将在长沙城区召开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后,根据该地实际各自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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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新报讯(记者匡春林)长沙市物价局昨日表示,经宁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和宁乡县人民政府同意,该县已率先在全市四县(市)正式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该县居民将按照每年每户75元的标准收取这一费用。
据悉,宁乡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按4类标准收取。其中居民和暂住人口类收费标准具体为:居民75 元/户·年 ;暂住人口2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