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王亚丽记者谢言俊)昨天,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提醒:截至2004年6月,北京市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44.61万平方米,空置率为17.7%,属于危险空置。《报告》建议政府应预先制订防止空置和消化空置房的政策措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主持完成的《2005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2》对2005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中心城市的房地产业进行了展望。
应预先制订防止空置措施《报告》披露,截至2004年6月,北京市商品住房空置高达944.61万平方米,空置率为17.7%,属于危险空置,如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李晓林委员提供的3000万平方米数据计算,空置率为55.6%,属于严重积压。
对空置住房问题,《报告》建议目前应调查分析基本准确的空置数量,确定合理库存,及时预警,预先制订防止空置和消化空置房的政策措施,比如限制某些区位、某类住房土地供应,收购部分空置房作为保障住房或对开发企业促销空置1年以上的住房实行减税政策等。
经济适用住房布局要合理《报告》称,北京房地产业应考虑目前的市民收入水平及房地产市场的行业性,并在商品房建设中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做好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政府在土地的规划上应事先对普通住宅预留空间,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开发商,并在房价收入比出现失衡时进行干预,在招投标中附加限价措施。
《报告》建议,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需求管理预测供应人群,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布局,做到有计划供应,避免被动审批项目,对无房或未达标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存量房实行补贴,即由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建议按成交价格的10%)对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给予补贴。
建议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报告》认为,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之间存在的夹心层,这部分人既不符合廉租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加大财政支付力度,扩大廉租覆盖面。
《报告》建议,北京在原低保、优抚家庭基础上,可先将危改拆迁、文保区外迁及市政府重点工程拆迁中的国企困难老职工、无房返城知青、低收入重残、长期失业的原国企职工等纳入廉租住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