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4月8日电 4月7日,青岛市质监局在对青岛锦云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食品实施监督检验时,发现其含有苏丹红成份。
据悉,2005年3月31日,青岛市质监局对青岛锦云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食品实施监督抽查,抽取的样品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12日;2005年4月5日,即墨市质监局按照部署,也对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抽取样品进行检验,生产批号为2005年1月28日。青岛市质检所通过检验,在上述两个样品中均发现含有苏丹红成份,苏丹红含量为0.13mg/kg。
在得知该企业生产的食品中含有苏丹红成份后,青岛市质监局立即组织市局质监处与市稽查局、即墨局执法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奔赴即墨市进行调查。经调查,青岛锦云村食品有限公司自身不具备生产能力,本次查出含苏丹红成分的食品是2004年11月份由该公司与临沂市沂水盛旺食品厂口头协议由其代为生产,产品规格为220g/瓶,每箱共15瓶,共生产1500箱。4月7日,青岛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青岛锦云村食品有限公司仓库中共查获上述产品964箱(生产日期为2005年3月18日、3月20日、3月25日、3月29日),另外约有500箱流向市场,主要在即墨市销售。
针对查出的含少量苏丹红产品,青岛市质监局现已对查获的含苏丹红食品进行异地封存,并向临沂市局通报有关情况,要求进行协查(临沂市局已对临沂市沂水盛旺食品厂的涉红产品进行查封)。同时,与工商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对流入市场的含苏丹红的香辣脆食品进行查处。
鉴于该产品已流入市场,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该品牌涉红产品。(宋学春、伏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