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日前刊登了卫生部新近的表态,明确规定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多家医院的妇产科,发现买卖胎盘一直是医院不成文的“行规”,而随着卫生部这次表态,今后产妇有望在胎盘处理上拥有绝对的知情权。
昨天,在南京市多家医院的产科,当记者一提及胎盘问题时,几乎所有的医生护士都讳莫如深地婉拒采访。而一位产科的医生私下向记者透露说,妇产科卖胎盘是历来的“行规”,医院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十多年前,医院产科多将胎盘以每个3 5元的价格卖给防疫站,往往用于提取脐血、球蛋白以及部分抗体等进行生物制药。由于胎盘本身又是一味价值极高的中药“紫河车”,同时,民间一直有吃胎盘治哮喘等疾病的偏方,后来许多药店和个人也纷纷到医院通过熟人购买胎盘。一时间,胎盘变得紧俏起来,有的还要提前预订。因为有着经济利益,医院多数都把胎盘“据为己有”,并不征求产妇的意见。而长期以来,产妇也多默认了这样不合理的“行规”。部分中小医院甚至明确规定不允许产妇或家属取回胎盘,如果想要,反而需要向医院交纳50 80元。
江苏省人民医院妇产科的冒韵东主任告诉记者,卫生部的这次表态,无疑明确了产妇对胎盘去向的绝对知情权。胎盘是产妇的一部分,处置权无疑应该归产妇所有。省人民医院正在酝酿一份与产妇的特殊协议,在胎盘的处理上将征求产妇的意见,双方签字对胎盘的去向作出明确规定。(郎俊琴 小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