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舒 谭建伟 )被列为深圳市2004年大案要案的安惠君受贿一案,日前已由检察机关移送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而被检方指控向安惠君提供了最大一笔贿赂的男下属宋明明,昨天也因受贿罪在罗湖区法院开庭受审。巧合的是,宋明明向安惠君行贿的19万人民币刚好与其本人接受贿赂的19万人民币金额一致。
安惠君被控受贿200余万元
有媒体报道,去年10月8日前后,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原局长安惠君,因涉嫌在任职期间“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被深圳市纪委正式实施“双规”。更有人称安惠君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且安惠君个人生活糜烂,接受多名男警员的性贿赂。
记者从昨天获取的相关起诉书中得知,检方最终确定安惠君的受贿金额为200多万元。至于其接受男警员“性贿赂”一说,起诉书中并未涉及。据检方在此次指控中的说法,安惠君通过操控下属人员的岗位调动和职务升迁、利用工程招标及购置办公用车等方式,接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8万元、港币53万元、美金1000元及两台电视机。而“包庇色情场所”和接受“性贿赂”的内容,指控则并未提及。
宋明明送上最大一笔贿金
在检方指控的安惠君犯罪事实中,宋明明向其行贿的19万元是检方最早掌握的事实之一,也是安惠君接受男下属贿赂的最大一笔。而宋明明本人,也因受贿19万元昨天在罗湖区法院出庭受审。于是,在本报今天推出的系列报道中,宋明明一人分饰两角,他既是安惠君一案的行贿人,也是另一起受贿案件的被告人。据检方称,为了获得被告人安惠君工作上的照顾及职务升迁,历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政保科科长、草埔派出所所长的宋明明,以节、假日探望的名义及利用被告人安惠君到北京、广州职位培训和出差香港的机会,于1995年9月至2002年春节期间,前往安的办公室或住处,17次共送给安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
宋明明称举报安惠君有功
与他的女上司一样,宋明明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受贿金额达19万元。他受贿的金额与向安惠君行贿的金额大致相等。昨天宋明明当庭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确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但鉴于自己在举报安惠君受贿一案有功,有关部门也已认定有关事实,而且在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清所有赃款,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据悉,安惠君受贿一案将在本月月底开庭审理。具体的开庭日期,将由市中院立案庭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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