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今天获悉,一名消费者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肯德基餐厅销售含有“苏丹红”的食品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赔偿餐费共500元及精神损失费1元。据悉,这是北京首起因“苏丹红”引发的诉讼。笔者了解到,目前东城法院尚未受理此案。
李先生是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律专业大四的学生,经常到肯德基昌平新世纪餐厅用餐。今年3月,媒体披露“苏丹红”事件后,李先生就拿着以前消费的发票找到餐厅要求退还餐费。当时店长助理让李先生给肯德基餐厅所属的百胜集团打了电话。百胜集团公共事务部回复说现在无法答复,有答复后会通知李先生。李先生始终没等到回音,又给百胜集团上海总部打了电话。对方说,法律上现在没有对食品含有“苏丹红”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明确规定,并一再强调“少量食用没有危险”。
李先生觉得这个答复让他很不舒服:“中国那么多消费者食用了肯德基含有‘苏丹红’的食品,而‘苏丹红’本身作为一种工业原料根本不能添加在食品里。根据‘北京市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肯德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构成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至于1元钱的精神赔偿,李先生觉得“钱不在多少,哪怕只是1毛钱,我就是想讨个说法。”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