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宋振远、李江泓)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14日开始在《人民日报》、新华网和人民网向全国公示。
据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这是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
记者从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获悉,公示内容包括2977名推荐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公示期5天。
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前召开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完)
关于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的公示
国务院决定,今年"五一"前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根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5年4月18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68593251 010-88393000
传真:010-685932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
邮编:1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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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
200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