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局昨日透露,上海已基本形成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面向上海本地区多种情况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框架,200多万户居民家庭受惠,下一步将根据“该进的要进,该出的要出”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1.3万户“双困”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争取到今年底受益家庭总户数达1.8万户,同时考虑新增对象纳入廉租住房体系。在认定标准上,在人均居住面积维持7平方米的基础上,收入标准按民政部门对低保线的调整而调整;在配租机制上,逐步扩大实物配租的对象,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对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实行按居住线“单困”的认定办法,逐步把这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体系。
■实行低租金、租金减免政策
上海对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实行低租金政策,平均每平方米1元左右,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主要包括离休干部、军烈属、最低收入家庭和租金超过家庭收入9%的家庭等)实行租金减免政策。
据统计,全市约95万户家庭按租金标准承租了公有住房,其中8万多户家庭还享受了租金减免政策。对居住在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内的家庭,继续按优惠政策实施公房出售,同时维持目前的低租金政策不变。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将继续给予租金减免。
■研究调整购房贴息政策
从2003年起,上海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进行贷款贴息。今年3月起,在保持原来面积控制标准90平方米的同时,适当放宽享受政策的条件,将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调整为不超过4500元;将原规定的购买二手房总价不超过2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3万元。重点是将贴息政策和当前建设的中低价商品住房衔接起来,使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和未购买过商品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在购买中低价普通商品住房时,都能够享受购房贷款贴息政策。作者:□晚报记者 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