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5日电(记者周芙蓉、雷敏)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15日在贵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应因地制宜加强多种能源建设。
索丽生说,农村能源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农村能源是指在农村可以就近开发,并由农村消耗的能量资源,它包括薪柴、人畜粪便、风能、太阳能、沼气能、地热能、小水电等。 广义的农村能源则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农村能源既是农村经济、社会、环境持续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物质基础,又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农村能源如何发展是关系到农业的持续发展、农村农业结构调整和广大农民生活改善的重大问题,也是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索丽生认为,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技术可开发量约1.3亿千瓦,分布于1600多个县,主要的退耕还林地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均有可开发的小水电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小水电开发正在成为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重要能源之一。
索丽生说,即将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已将小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农村能源之一。我国水能及小水电有着极大的开发潜力。小水电可年复一年永续使用,既不影响河流生态环境,又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有效提高我国清洁可再生能源比例,有力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因此,索丽生认为,在兼顾其他农村能源建设的同时,我国还应不断加大小水电开发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