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检方披露都江堰市出管处腐败窝案,17人涉案
由成都市检察机关查办的都江堰出租车管理处系列窝、串案,经过法院审理后于2004年9月作出判决:都江堰市出管处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5万元;出管处处长杨殿根因犯贪污、挪用公款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该出管处下属祥云汽贸公司经理仰大伟、客运服务中心经理张仕军等4人也因构成犯罪被判刑。昨日,成都市检察院披露了侦破该案的部分细节,并对防止类似单位腐败案提出合理建议。
单位腐败
17人涉案5人被判刑
1995年,都江堰市交通局组建了自收自支且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性质的出租车管理处,该机构受政府委托行使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并收取规费。之后,该出管处又陆续开办了客运服务中心和祥云汽贸公司两个经营实体。
2004年4月,一些出租车车主向都江堰市检察院举报,称出管处在强制进行更换计价器、车辆更新换代、二保、大修等过程中收费项目不合理,同时收费高于其他地区。检察院调查发现,1998年至2004年的6年间,该出管处及其下属实体的管理人员利用从事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权,大肆进行单位受贿、挪用公款、贪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据统计,参与违纪、违法的人数多达17名,其中杨殿根、仰大伟、张仕军等5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以权谋利
小金库泄密赚了130万
据了解,2000年都江堰市决定逐步淘汰低档出租车以提高用车档次。该市出管处与另4名自然人共同出资100万元(出管处以国有土地折价51万元入股)成立了祥云汽贸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杨殿根,仰大伟任经理。由于有出管处的权力介入,事实上凡由出管处指定升级换代的出租车主,只能在祥云汽贸公司购车,之后方可办理出租车登记手续。祥云汽贸公司因此独霸了该市出租车更新换代市场,其车辆售价平均高出市面价格1000至3000元。
而客运服务中心则是在出管处成立之后由交通局出资5000元设立的一个非法人经营机构。出管处充分运用权力,名义上以“协商”的方式,让各出租车公司“自愿划拨”出租车到旗下的客运服务中心经营,让该服务中心在几乎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拥有了92辆出租车的经营权。
反贪干警侦查发现,2000年以来,都江堰出管处和客运服务中心明确要求各公司的出租车在指定供货(服务)商处更换计价器和进行油改气(即CNG)技改项目、二保、上线检测等,其费用高出实际价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差价部分由出管处自行扣留或由供货(服务)商以管理费和回扣的形式支付给出管处。
此外,该出管处还同时私设三处“小金库”,小金库的大量资金被杨殿根、仰大伟等人贪污、侵占、挪用。在1998-2004年6年时间里,出管处单位受贿10万元,杨殿根等人挪用公款150余万元,贪污5万余元;出管处、客运服务中心、祥云汽贸违规私设小金库130余万元。
翻手为云
挪公款私占集体企业
2001年,因国家政策调整,经营轿车销售业务最低注册资本额提高到200万元,工商局要求祥云汽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杨殿根等少数人见有利可图,于是便擅自决定抽出国有股份,将出管处的151万元公款挪用充作是由包括杨殿根、仰大伟在内的11名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并在工商局顺利变更工商登记,使“祥云汽贸”脱胎变为杨殿根等少数人控制的私有企业。
而至案发当时,出管处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银行贷款等累计负债70余万元。
检方点评
缺乏监管埋下大祸根
针对此案的一些特点,成都市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指出,缺乏监管、监管无法可依,是导致目前一些事业单位行为混乱并不断加剧的重要原因。为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检方建议:一是在科学划分事业类型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专门的事业单位监管机构。二是切实做到依法监管。只有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监管,才是公平、公正和强有力的。为此,要抓紧建立事业单位从资格准入到服务运营再到撤销退出全过程的一整套法律法规。天晓邓红谷萍记者杨炯实习生赵晓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