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碰上丧宴,妻子闹离婚,丈夫气成植物性神经紊乱,妻子的爷爷一气之下一命归天。妻子奶奶突然瘫痪在床。酒店起诉要餐费,婚宴主人反诉索赔精神损失。 新婚夫妇离婚官司已经起诉到法院。
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尽管红白事相撞已经是社会公众公认的晦气的风俗习惯,但是法律规定得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被告成先生听到原告方证人的举证时,顿时捶手顿足、涕泪横流地呼喊起来:“假的!假的!”随即手脚抽搐起来,法庭审理被迫终止。
这是2005年4月13日,发生在北京市通州法庭上的一幕。
一桩只有两千多元餐费的民事案子却吸引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上海东方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
“今年1月2日,我们来到位于通州区的福兰德大酒楼(玉带河店)参加成先生的婚礼。
11时左右,司仪刚开始宣布婚礼开始时,二十多个披麻带孝的人拥了进来,坐在婚宴旁边的两张圆桌旁,准备用餐。屋子里顿时白花花的一片,我的头发都立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成先生的朋友刘小姐回忆说。
在成先生的老家内蒙古,红白事撞车是特别不吉利的事儿,都要设法避开。
亲友们立即去找经理,当时经理不在现场,服务员表示她们也没有办法,因为人家也是提前预定的。等经理赶到现场与丧事一方的人反复协商,丧事一方的人在二十多分钟以后才离开现场,并由酒店出钱打了七八辆出租车,将二十多位丧事方的客人安排送到福兰德北关分店。
随后婚礼接着举行,因为丧事的冲击,成先生并没有在婚礼结束时结算餐费。一怒之下,成先生还摔了桌子上的转盘。
麻烦并没有就此结束,不久,新娘的爷爷得知此事,气得一命呜呼,新娘的奶奶因为老伴去世突然瘫痪。
新娘也觉得红白事撞车不吉利的风俗应验了,每次见到成先生都难受,春节后就张罗着离婚,现在离婚官司已经起诉到法院。
见到记者时,成先生已经泣不成声。他说,就是因为他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否则他们俩人相恋6年的感情早已经画上了句号。
不久,福兰德大酒店将成先生告上法庭,索要2461元的餐费和560元的损失费。
4月13日,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就丧宴一方是否预定婚宴、酒店是否违约等事项展开质证。
原告律师认为,丧事一方的客人也没有提前定位而是偶尔上门的散客,此事纯属意外。实际上,成先生当时并没有包下整个酒楼,也没有提出不接受散客。婚礼中,福兰德总部的刘经理还特意给成先生的父母敬酒表示歉意,对方也接受了。并没有影响婚礼的举行。
而被告方律师则认为,成先生和酒店已经约定只承办他这一场婚礼,不再接待任何喜筵和生日宴,另外,酒店要预留八辆车的车位,接受礼仪小姐的服务等服务项目,而酒店方均未做到。
成先生当庭提出反诉,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酒店能否追回不足三千元的损失,成先生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20万元,按照合同法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成了本案的焦点。
由于成先生在法庭上两度抽搐、语不成声,法院只好停止审理,择期再审。本报记者 侯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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