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VS放弃 儿子患病25年成植物人母亲与医院签不抢救协议———
杜声8岁时意外感染了病毒性脑膜炎,在此后的25年里,家人一直没有放弃给他治疗。但昨天,在北京松堂临终关怀医院,依然靠各种药品维持生命的杜声已经出现病危征兆:呼吸急促、血压很低,而医院只做了一些日常的护理。因为两天前杜声的妈妈已经和医院签订了不抢救协议,只等待他安静地死去。杜声的命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中日友好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主任李刚说,医学水平的进步使ICU道德伦理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什么病在什么状态下由谁来决定撤销生命支持?
杜声已经出现死亡征兆
记者昨天从北京松堂临终关怀医院了解到,杜声已经出现死亡征兆,虽然还在接受一些药物治疗,但按照家属要求,医院不再实施大型抢救措施。
昨天,北京松堂临终关怀医院表示拒绝一切媒体的采访,一位护士告诉记者,这是因为医院要尊重患者家属的要求。但她通过电话向记者介绍了杜声的最新情况:呼吸微弱并急促,血压只剩50—40,各脏器均出现衰竭,肾功能极差,24小时只排出300—400毫升尿液。谈起杜声即将面临的死亡,电话那端护士的声音越来越低沉:“估计也就这一两天了。”记者打电话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多,这位护士说,杜声的妈妈身体很不好,没有守在他身边,现在杜声身边只有一名陪护。目前,医院仍在给杜声实施一些治疗手段,如吸氧、鼻饲,使用升压药、抗感染药等。
母亲和医院签下不抢救协议
1980年3月18日的一次意外感染,令杜声患上了病毒性脑膜炎。从此,杜声的病就一直拖累着这个家。两年前,杜声完全失去自理能力,进入松堂关怀医院,直到三个月前进入昏迷状态,成为植物人。照顾了他25年的妈妈再也为他翻不动身了,就狠心和医院签了不抢救协议:一旦出现病危状况,不实施创伤性抢救。
院方解释,这种所谓的缓安乐死并不是常说的骤然让人死亡的安乐死,而只是一种比较形象的比喻说法,就是使用镇定药物和心理辅导,以及在医学上确定病人各项机能已经衰退到濒临死亡时,不做大型的创伤性抢救,以减少患者临死前一段时间的痛苦。
院方表示尽量减少杜声肉体痛苦
院方表示,尊重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对实在不能救治的病人,要尽量减少他在走向死亡这个过程中的肉体痛苦,心理上对他们多关爱,施行“缓安乐死”,像杜声这样的情况每天除了正常照顾,还会采取对着他说话、抚摸他的手等手段。
医生观点
“缓安乐死”实际是“放弃生命支持”并非安乐死
谁有权决定植物人生死无法可依
“对于明知治不好的病人,医院还要坚持治疗,也是不道德行为。”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杨菊先说。但是中日友好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李刚说:“如果放弃治疗,那么什么样的病,在什么状态下,该由谁来做这个决定,目前我国尚无法律依据。”多年来,ICU里的植物人由谁来终止生命一直困扰着医生和患者家属。
据了解,我国尚没有安乐死,但在医院里像杜声这样因被家属放弃抢救而死去的患者还是有的。在采访中,一些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的医生表示,每年都能碰上这么几例所谓的“缓安乐死”。李刚认为,“缓安乐死”更确切的定义是“放弃生命支持”,在ICU里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现有治疗后撤,即撤掉呼吸机(俗称拔管)、撤掉药物和营养液;第二种是不切开气管上呼吸机,不做任何有创抢救;第三种是维持现有治疗手段不变,但不做任何加强治疗。
李主任说,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有了ICU以后,让一个生命在一段时间中存活的方法很多:用呼吸机维持呼吸,用升压药稳定血压,用抗感染药保证肺、肾工作正常等。但另一个问题随之出现,“活着”的患者完全脱离自己的亲人,对外界毫无感知,更无生活质量可言。最后直到把家属逼到进退两难的境地:把病人接回家吧,感到很难照顾,继续留在医院吧,兜里已经没钱了。于是他们只能选择“放弃生命支持”。
遇到这样的家属,医生们首先做的就是将患者目前的情况以及愈后的效果向他们一一交代清楚,由患者家属自己讨论决定。因为如果患者确实还有救,那么家属再花钱、再投入精力也是值得的。而对于明知治不好的病人,医院还要坚持治疗,也是不道德行为。但我国法律规定,医生无权决定患者的生死,于是决定患者生死的责任就落在他们亲人的身上。杨主任说,当家属意见统一以后,由一个家属代表或几名家属与医生谈话,谈话记录上家属必须对患者放弃治疗的方式给出明确意见,比如“同意拔管”等,然后再签字。而李主任他们的做法是,先建议患者家属团开几次会商量商量,慎重做出决定。赵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