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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杰的情妇李平 |
本报综合消息 中新社19日播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邵道生的一篇署名文章。文章指出,性贿赂污染社会风气,调查显示,被查处贪官污吏95%有情妇。
该文对“性贿赂”的社会现状和危害进行了认真分析,指出现在到了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现节录文章如下。
95%的贪官有情妇
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在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100%%包养了“二奶”。102宗案件不是个小数,而102宗案件中的“100%%包养了‘二奶’”,更是令人吃惊。
用公费进行色情腐败
现在,“性贿赂”呈现5个特点。(1)发展极为迅速,突然之间就成为社会腐败中一个难治的公害。(2)已从地下转向公开成为某些腐败官员追求的一种“流行”和“时尚”。(3)“公费”色彩越来越浓:用公费进行色情腐败,用公费去满足情人的欲望是当今贪官好色的显著特点。(4)有结伙发展的趋势。(5)司法腐败也烙上了色情的痕迹:一些地区的执法单位公然以色情为诱饵进行所谓的“创收”。
贪官攀比养情妇
“泡妞”成为商场、官场“攻关”的常用手段,“小蜜”则成为当今“上流社会”一种“有身份、有气派”的标志。在时下包养情妇的贪官中,似乎已形成一种来势颇猛的攀比浪潮,即谁拥有的情妇多,便说明谁的能耐足。一些贪官谈起自己的情妇观来洋洋自得,体验到一种少有的“成就感”。
社会对性贿赂太宽容
“性贿赂”的问题为什么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大致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社会对“性贿赂”太宽容,只将它看作是“生活作风问题”、“一般道德品质问题”;二是与当今社会只重视“受贿赂者”而不注意“贿赂者”的倾向有关,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一手硬”(对“受贿赂者”)和“一手软”(对“贿赂者”)的现象;三是与当今社会舆论的浮躁有关:只对“贪官与情妇”感兴趣,津津乐道于具体情节的报道和描写之中,而不去想一想这一现象背后存在的问题;四是立法跟不上,法律上还缺乏具体的规定,办案过程中对“性贿赂”很难操作。
用美女行贿命中率高
在当今不法奸商的眼中,“性贿赂”已经成为行贿者打开权门的首选。用美女攻击贿赂目标,命中率极高,几乎是弹无虚发,百发百中,因而“性贿赂”甚至成为一种比金钱还要管用的行贿方式。正因为如此,“性贿赂”已经成为不法奸商行贿的一种流行方式。在不法奸商的眼中,“性贿赂”就是一种以作行贿之用的“性消费券”。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当今谁都不会否认“性贿赂”在腐败中的作用和地位,谁都承认听任“性贿赂”发展的严重性后果,谁也不会公开提出不要治理“性贿赂”现象。因此,法律应该干预“性贿赂”,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