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邓志勇 通讯员 黄健敏
第一任丈夫不辞而别后,南宁市一女子又先后与两个男人摆酒成亲,并同时游走于他们之间,形成“一女嫁三夫”的荒唐局面。此后,该女子因与“第二丈夫”合谋诈骗“第三丈夫”,双双入狱。
“第一丈夫”不辞而别
今年39岁的王青是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与广东一男子登记结婚,新婚才几年其丈夫就不辞而别,两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
1987年,21岁的王青又认识了大她8岁的广州人梁某,两人很快同居在一起,并于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但一直未办结婚手续。1989年,梁某犯诈骗罪被武鸣县公安局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1年3月份释放回家。出狱后的梁某将“妻子”王青从广东阳江市接回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一起居住,后又一起到南宁市平西村租房同居。到2002年3月份,梁前往广东打工,后杳无音信。
2003年10月份,王青经人介绍,认识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的李强,她谎称自己在原邕宁县国税局工作。两人在李强家大摆酒宴拜堂成亲,但未办理结婚手续。
就在这时,王青的“第二丈夫”梁某从广东回到南宁,发现出租屋已人去楼空,梁某多方打听,得知王青有了“第三丈夫”。
“第二丈夫”摇身变“处长”
2004年春节,王青得知梁某到处找她后,两人相约见了面。
“你不回来,我没钱抚养我们的女儿,只好又嫁人了。”王青一肚子苦水全都倒给了梁某。面对憔悴不堪的“妻子”,梁某不但没责怪王青的“改嫁”,还对自己两年来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很内疚。看到梁某身无分文,生活窘迫,王青帮梁租了旅社,还经常带女儿去看父亲。一来二往,两人旧情复发。
梁某想与王青过日子,但又苦于手头无钱。梁某遂心生一计,对王青说:“我想见见李强,你就说我是南宁市国税局的张处长。”于是在王青的安排下,她的两个“丈夫”相见了。酒桌间,梁某极力自我吹嘘,并声称可将王青调到市国税局上班。生性老实的李强信以为真,两人谈得十分投机。
“第三丈夫”连连被骗
不久,梁某先帮王青弄了张住址是“邕宁县国税局”的假身份证,然后对李强说帮他把“妻子”调到市国税局,李强欣喜不已,先后奉上5000元给梁某作“活动经费”。
有了这笔钱后,梁某与王青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村租了套房子,一家三口过起了安乐日子。王青对李谎称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班时间在单位住,每到双休日时才回到苏圩李强家居住,就这样,王青一直游走在两个“丈夫”中间过日子。然而,令王青想不到的是,梁某又私自多次约见李强,称自己可以帮李揽下国税局发包出租铺面的业务以及以李强的名义办证以便承揽工程吃回扣为由,先后9次骗取李强共计1.894万元。
经过近一年的交往,李强对梁某渐渐起了疑心。这时,王青也觉得过意不去,劝李强不要再相信梁某了,还以自己发了工资为由,从梁某处拿回1万元退回给了李强。到这时,李强如梦初醒,遂报警。
今年2月26日上午,南宁市大沙田派出所民警将梁某和王青抓获。根据进一步侦查,4月26日,梁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王青被另案处理。
(文中王青、李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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