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兵 通讯员 胡龙 实习生 汪明香)昔日姑嫂庭上相见,打的竟是离婚官司。昨日,汉阳区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一起亲情诉讼。
1998年初,在银行工作的谢芳经人介绍,与电力局职工张春宁相识恋爱,5个月后步入婚姻的殿堂。次年儿子出生,这令三代单传的张春宁欣喜不已。
生活并非总是一帆风顺。2003年5月的一天夜晚,张春宁在腰路堤大排档吃夜宵,与邻座小青年发生口角。争斗中,张春宁趁着酒意,手持破酒瓶将对方刺伤。而小青年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4个月后,张春宁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亲人瞬间失去自由,谢芳先后数次探监,总是哭得死去活来。张春宁心里也很难受,他认为,自己刑期遥遥,不必拖累妻子。得知丈夫要求离婚,谢芳一口气写了3封信,劝张春宁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团聚。张春宁却认为,妻子独居在家跟守寡没什么两样,他在监狱里更加不安心。
见妻子一意孤行,张春宁干脆将她告上汉阳区法院,请求离婚。因是重刑罪犯不便出庭,同时也怕见面后前功尽弃,张春宁全权委托妹妹张春燕来打这场亲情官司。
考虑到自己工作繁忙,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谢芳昨日在小姑子的劝说下同意离婚,并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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