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卫华) 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核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案,已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前日,反贪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市检一分院审查起诉。而去年同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胡楚寿后任于大路并未被同案移送。
审计风暴揭出胡楚寿案
据权威人士介绍,目前反贪部门的侦查终结报告中,认定胡楚寿涉嫌受贿600余万。据悉,胡楚寿和他的后任副行长于大路最初是因2003年的审计风暴揭露出农发行8.1亿元资金涉嫌被挪用的“租赁案”,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去年年底,胡、于两人均被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批准逮捕。
昨日,据市检察院有关人士透露,此次胡楚寿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没有挪用公款罪,主要是考虑农发行8.1亿元的资金使用是否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范围还不能明确,证据不足以认定挪用公款。因此,本次移送到起诉部门时就以已经有证据查明的受贿罪移送。
2003年6月,审计署2002年审计报告公布,掀起了我国第一场“审计风暴”。该报告披露:1996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当时负责该租赁工作的为胡楚寿。“租赁案”后,中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调查。2004年6月初,胡楚寿和于大路被“双规”。
因其子持涉案公司股份查出胡楚寿受贿
因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去年9月,中纪委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后将胡楚寿、于大路案移交到北京市检察院。市检反贪局随后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在侦查中,反贪部门发现该“租赁案”牵涉到一家大型公司,侦查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确认胡楚寿之子在该公司有股份,由此查出胡楚寿的受贿行为。
据介绍,8.1亿元资金的“租赁案”中,胡楚寿和于大路是否存在挪用公款嫌疑,于大路是否涉嫌其他罪名,目前还没有定论。市检察院反贪局目前正在积极调查和组织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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