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近日作出结论,认定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安边村村民陈烟赞是在逃跑过程中坠落受伤、溺水死亡,并非村民说的那样“是民警把人打死的”。这一结论最终为民警讨回清白,死者家属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
2003年6月13日,陈烟赞因怀疑其妻与同村村民陈某有染,遂持刀将陈某砍成重伤后潜逃,成为公安部网上通缉在逃嫌犯。2004年12月3日凌晨零时许,马巷派出所和洪塘派出所6名民警及协警队员赶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新霞村追捕陈烟赞。陈闻讯后从屋内爬到屋顶,翻越3座瓦房逃窜。追捕民警在第3座房子下发现陈烟赞趴在房前的污水沟内,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院抢救无效,陈烟赞死亡。随后,陈的家属约50人以“警察打死人”为借口,用担架将陈烟赞尸体抬到马巷派出所,强行将尸体停放在办公大厅的值班桌上,烧冥纸,直至中午12时才离开。
事发当天,厦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联合对陈烟赞尸体进行了法医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是陈烟赞系坠落淹溺窒息死亡。死者亲属不服,并通过代理律师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此后,翔安区检察院又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陈烟赞系从高处坠落导致脑、颈椎和胸椎、肋骨骨折等损伤后溺水死亡。郭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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