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李茁通讯员雷文明)为检验去年年底以来开展的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从今天起,由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5个督查小组分赴各市(州)进行明查暗访。
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在岳阳市洞庭湖大桥收费站附近,督查人员发现,岳阳市公安局一辆牌号为“湘F·0483警”的小车系套牌车,督查人员当场将该车前牌拆卸。11时许,一辆牌号为“湘F·0484警”的小轿车由北往南行驶经过该地段,督查人员向驾驶员行礼后,将该车拦下检查。督查人员发现,驾车人既没带身份证,也没有驾驶证,便当场作出暂扣车辆的决定。据统计,在1个小时内,督查人员在此共现场查纠警用车辆近30辆。
省警车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张超说,从去年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警车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市、州政法部门已作了自查自纠,此次集中检查是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的一次验收。此次检查中,各督查组将深入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明查暗访,每个市(州)检查警车不少于20辆,并将对违法违规警车逐一登记。对登记的违法违规车辆,督查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里公布的警车使用“四条禁令”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