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主山元有期徒刑10年。
主山元原为黑龙江省碾北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他利用主管施工质量及拨付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施工单位巨额好处费被有关部门查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主山元辩解称:“收了好处,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照顾,只要我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在工程上搞名堂,勒拿卡要,对这些施工单位来讲,就已经算是一种照顾了。”
修了一段路,收了一路钱
主山元出生于山东省。1978年,从部队转业后,在工厂、企业当过基层干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被调到省公路二处五队任队长兼书记。在这期间,他因工作努力曾经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1991年3月,他被提拨为省公路二处副处长,1996年底被任命为处长。
1998年10月,主山元调任黑龙江省碾北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虽然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都有专人负责,但最终都由他来决策;而工程款的拨付由财务部门审核后,也要向他报批。主山元此时大权在握。
掌握了筑路大权自然就少不了财源滚滚。碾北公路按照区段向外发包,主山元的手里掐着众多筑路公司的命脉,这些公司的负责人巴不得与他搭上关系。
2000年七八月份,第一笔贿赂款送上门来。付某所在的公司在碾北公路承揽了一段工程,她当时是项目的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付某经常向主山元催要工程款,这样她和这位碾北公路建设工程的主管领导熟悉起来。
一天,主山元正在办公室里批阅文件,付某推门走了进来。她把一个牛皮纸袋放在主山元的办公桌上,说:“听说您爱人生病了,想去看看,但没找到地方,这是一点心意,您替我给嫂子买点东西吧。”主山元连忙站起来推托,但付某早已关上门走掉了。主山元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五千元钱。
两年后,主山元的爱人又生病了,付某故伎重演,又给他送来了五千元。
付某给主山元送钱的消息不胫而走,主山元接受了好处自然与这家公司的关系就更进了一层,这些其他公司的经理和项目负责人都看在了眼里。
要想获得工程管理者的照顾,就必须送更多的钱。
1999年,关某所在的公司承揽了碾北公路的一段施工工程。从2000年到2001年期间,在施工过程中,关某分三次,每次一万元送给主山元三万元人民币。他每次给主山元留下牛皮纸信封后都是一套话,“快过节了,没买什么东西,这是一点心意。”
熊某给他送了三万元人民币,他分三次把这些钱送到了主山元的家里和办公室。熊某说得更直接:“在工程中没少照顾,深表谢意,快过节了,这里有一点心意恳请领导笑纳。”
此时的主山元春风得意,过年节、家里面有个大事小情都是他发财的良机。甚至他出差,也被下面的公司当作送礼的理由。2000年9月末,主山元准备到外地出差,齐某趁送行之机送给他两万元。2001年,主元山到国外去溜达了一圈。回到哈尔滨,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找到他埋怨道:“出国您也不打声招呼,这点心意您一定要收下。”主元山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一千美元。
贪官自解送礼的两层意思
承建商花巨款无非就是想让主山元在工程上能照顾一下。主山元自然明白这里面的意思,据他自己说,对这些公司,“算是照顾了,在工程质量上没有刁难,工程款也能及时拨付到位。”
2001年春节前后,某公司的负责人执意要到主山元的家里面去看他,碰巧他正在外地出差,就把自己家的地址告诉了对方。主山元回到家后,得知对方送了一件裘皮大衣。因为妻子穿着不合适,大衣被拿到商店退掉。
事后,主山元分析说,“对方给我送重礼有两层意思,除了在前面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方面照顾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在开始竞标时,我曾经帮助过他们公司,进行感谢。”原来,该公司最初没有中标,而齐齐哈尔的一家路桥公司中了两个标。在指挥部考察施工单位资质时发现,齐齐哈尔的公司没有完成两个标的的能力,所以碾北公司建设指挥部开会决定,把其中一个标的包给这家公司。这次决定性的会议就是主山元召集的。
行贿者和受贿者的人情和信义都分得很清楚,在礼尚往来中主山元与承建方的经理建立了互相利用的关系,双方各取所需谁都不吃亏,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不能完成监督公路工程的职责,国家会不会吃亏就没有人去关心了。
持假身份证登机被扣留
2003年年初,省交通厅的某副厅长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双规”,主山元得知这个消息后开始坐立不安。
平时,主山元收受的现金都由个人保管。他有一个专门放钱的皮箱藏在卧室的床底下,每次收钱都存进去。主山元怕领导的问题牵扯到他,万一查出这个财宝箱说不清楚,就准备把钱存到银行。不久,他花400元办了一张姓名为胡月的假身份证。
2004年,风声越来越紧。反映主山元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被邮寄到了省有关部门。
5月24日,携带巨额钱款的主山元出现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他准备离开哈尔滨。就在换登机牌的时候,机场的安检人员查出化名胡月的主山元持有的身份证是假的。随后,有关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对其进行了询问,无奈之下,主山元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作为一名手握重权的官员,隐匿身份,用假身份证登机,这个行为本身已经很说明问题。
2004年6月2日,主山元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9日被正式逮捕。
主山元受贿案一审由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今年2月3日做出判决,判处主山元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决下发后,主山元提出上诉。
贪官受贿被判刑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主山元于1999年至2002年任黑龙江省碾北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期间,利用其主管施工质量及拨付工程款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施工单位经理款物9起,共计人民币14万元、美元一千元、裘皮大衣1件。
审讯期间,主山元认罪态度良好。对于在碾北公路这段工作,他认为自己虽然受贿但对施工单位还是比较照顾。主山元说:“在工程质量方面,我从来没有刁难过对方单位,尽量高抬手,使各施工单位都能圆满地竣工;在工程款拨付方面,如果指挥部有钱的话,会尽量地拨付给这些单位一部分,不拖欠,以使这些单位能够有资金正常地运转;实际上,这种照顾并没有什么明确的体现,只要我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在工程上搞名堂,勒拿卡要,对这些施工单位来讲,就已经算是一种照顾了。”
审讯期间,主山元还写了一份悔过书:“对我的每一次提拔调任,都充满了上级领导的信任和组织的重托。家乡的父老乡亲也把我的进步当作农村孩子成材的楷模,寄托着莫大的希望。但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离退休越来越近的最后几年,由于本身很少自省、自律,外界缺乏监督,在思想和行为上严重背离党的要求和执政为民的宗旨。认为钱也不是我要的,是别人主动送的。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对下属和施工单位借年节拜年、祝寿等原由所送金钱几乎是来者不拒,最终是量变至质变,成为人民的另类。我现在想得最多的不是我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因为法律是公正的。我现在想得最多的是,当初如果自己严格要求,增强防腐意识,多想一想受贿给本人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多想一想给培养教育我成长进步的上级组织和领导带来的伤害,我的命运和结局就绝不会是今天。伸手必被捉,在我的身上得到了应验。”
今年4月7日,主山元因犯受贿罪,被哈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本报首席记者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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