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通讯员李斌向云峰)放眼绥宁县拓丘田村,青山储金蓄银。至4月底,全村私人造林面积已达500亩,每年造林户人均增收200元以上。这是该县全面推进社会化造林,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一个缩影。
为加快林业发展步伐,绥宁县出台了相关文件,鼓励民资和外资投入营造规模化、基地化速生丰产用材林或经济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荒滩、河岸及已分户承包经营的山地和中幼林,可以通过出租、转让、入股、转包、互换、买断、联营等方式流转。“四旁”(含国道、省道、房前屋后、溪河两旁、水库四周)植物,由管理者进行绿化造林,实行谁造谁有。从去年冬开始,林农联营、个体私营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造林,还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费奖励。个人造林贷款5万元以上、造林面积250亩以上的,可贴息三年。独资、合资、联营、股份制等营造的林木,县政府发给林木所有权证,林木所有者依法拥有林木收益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转让、继承、拍卖等。目前,全县乡村三级已建立科研示范基地69处,实施科技推广面积108万亩,林业科技推广覆盖率达100%,受到国家和省、市林业部门的一致好评。如今,全县每年营造速生丰产林5万亩以上,社会化造林绿化经验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