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18日电(记者吴俊)涉嫌受贿人民币370余万元的广州医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日前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据了解,广药集团另有7名高层管理人员涉嫌受贿,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今年54岁的李益民于1970年加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旗下控股广州药业和白云山药业两家上市公司,在广州本地的医药市场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益民在2000年至2004年间,涉嫌受贿人民币20.9万元、港币329万元、美金2.5万元。据了解,该案中多名行贿人均与广药集团的下属企业有业务关联。
2001年,香港某集团董事长陈某为了能够与广州医药集团续签“王老吉”商标使用合同,在香港分3次给了李益民300万元港币。陈某在证词中提到,有一次,李益民在席间要求陈某给钱为其女儿治病,他很为难,但因为李益民的“一再要求”,也因为考虑到和广药集团的业务往来,他只能将这些钱转到李益民在香港渣打银行的个人账户上。而李益民并没有将这300万元港币汇给澳洲的女儿,而是留在账户上并委托香港的理财顾问进行理财。
2000年至2004年间,广州某装饰工程公司的邓某趁春节拜年,先后两次给李益民送上了人民币6万元、港币3万元。邓某所在的公司承揽了大量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的工程。
2002年至2003年间,广州某药用包装厂老总王某先后两次给了李益民2万美金,该厂负责广药集团旗下100多种药品的包装。
2004年6月,李益民因涉嫌受贿被广州市纪委“双规”,广州药业和白云山药业两家上市公司则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健康原因”,李益民辞去两家上市公司所有职务。
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网上发帖征集破案线索,从基建入手,由3个包工头牵出了广药集团李益民等8名高层人员的系列受贿案。广州市中级法院16日对李益民涉嫌受贿案进行审理,未当庭作出判决。广药集团另外7名涉嫌受贿的高层管理人员目前也都已经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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