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警刑讯逼供等六类问题可投诉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李喆 肖定东 徐显达) 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5~9月间,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实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此外,群众还可通过信件、电话、网络三种方式投诉。
昨天召开的广东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地级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一把手是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接待信访群众,亲自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亲自组织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和落实部门、警种责任制和办案人员责任制;建立和落实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凡是在5月18日~7月17日到县(市、区)公安机关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该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认真接待;凡是在7月18日~8月17日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该级公安局一把手的认真接待;凡是在8月18日~9月6日到省公安厅上访的信访人,都能得到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的认真接待。只要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受理的,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的书面答复。县、市、省级公安机关接待处理的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件件都要得到依法处理。
据悉,省公安厅成立由梁国聚任组长,厅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广东省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公安机关也将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省公安厅已派出7个督导组,分批深入各县、市公安局长接访现场,实地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六类公安问题可信访
●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案件查处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
●反映公安民警刑讯逼供、打骂群众,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恶劣影响的问题;
●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扣款扣物的问题;
●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
信件电话网络也能举报
来访群众如发现不是公安局长接待,可以通过写信、打投诉电话、登录广东省公安警务网等形式进行投诉。
信件投诉地址:广州市黄华路56号广东省公安厅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10050)
电话投诉:020-83111032 或直接拨打“110”
网上投诉:
网址xf@gd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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