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市原五交化公司经理金荣中,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偷税,罪名可谓“品种齐全”,涉案金额总计164.4466万元。但就是这样一个涉案金额上百万的贪官,却一直带领全家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以致很多人都不相信他曾如此“有钱”。
目前,经南川市人民法院审理,金荣中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近50万元。此案成为南川经济犯罪案件中历年来最大的一案。
“商界奇人”
金荣中的经历,让很多人刮目相看。52岁的他,在国企从事商业工作已27年。南川市有关方面提供的一份材料,记载了金荣中曾经的荣耀:1968年从事商业工作以来,30多年兢兢业业,在工作上一直独当一面。1991年出任南川百货公司经理,千方百计提高效益,一年内就使公司扭亏为盈。1992年担任南川五交化公司经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领着工人艰苦创业,使企业逐年壮大迅速还完200多万元负债,并使企业有了几百万元的积累,成为全市同行业中的一枝独秀。
“廉洁干部”
除了傲人的工作能力,在旁人眼中,金荣中的生活还保持了难能可贵的“朴实作风”。
据介绍,在五交化公司工作期间,他一年的招待费不超过两万元,是当地商业系统中最低的;当年修建门面仓库的时候,他带头干活,连搬运费也舍不得出;他用的手机,是最老最老的款式———“大哥大”,而即使在这样的手机的残破处,他还用胶布包了又包。此外,金荣中和妻儿常拣亲戚的旧衣服穿,他最“体面”的一件皮衣,竟是其姐夫不要后送给他的。
案发前,群众对金荣中的反映也多是正面的:他从不赌钱,也没有人见他进过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而且,与其董事长、经理的地位极不相称的还有:金荣中几十年来一直住在职工宿舍,从未购房置产,家中也不曾装修,没有像样的家具和家电,甚至用报纸糊窗户。
简陋家中搜出赃款
据悉,金荣中犯事是在五交化公司任职期间。接到举报后,南川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骨干力量一齐上阵,最终掌握了金的证据。
2003年12月,干警从金荣中家中的木板箱里搜出70多万元旧版人民币,有的钞票已经霉烂。除了公司改制入股的那部分赃款,金荣中把其非法所得的现金,都放进了这只木箱。
当邻居们风闻金荣中犯了经济问题时,纷纷表示不相信。他们议论说:“握着那么多钱还过‘苦行僧’生活?不可思议!”
在监所“作风”不改
更让人有些匪夷所思的是,即使后来身陷囹圄,金荣中仍“作风”不改。据介绍,每当看守所工作人员提审时,他总要把香皂、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随身携带,说怕被同监室的人偷用。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刘虎采写
金荣中犯罪始于1998年。因为要改制,全公司上下蠢蠢欲动。此时,认为自己已为公司付出许多心血的金荣中,心里开始没底了:他担心改制后的公司不能为自己所掌握,开始盘算着买下整个企业。但手里实在又没有那么多钱,于是金学起了蚂蚁搬家,把公司的资金一点点往自己家挪。
1998年8月起,身为五交化公司经理的金荣中,与会计刘某秘密采取截留销售收入不入账、重复报账等手段,将公司资金套出,并以进货资金名义,存入采购员尹某私人账号。
至2001年7月,两人先后11次将公司销售以及门面、房租收入资金116.8962万元予以私分。其中部分以“发奖金”的名义,使知情或者不知情的参与人,得到蝇头小利。
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五交化公司再次改制,将该公司34%%的国有股权作价50万元,转让给该公司集团经营,即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荣中、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某、程某及监事会副主任肖某4人,分五年付清。其中金荣中占受让国有股的60%%,应缴30万元。金分别与张等人挪用公司资金缴纳。后归还了一部分,至案发尚有15万元未归还。
经查,在金的安排下,公司还多次偷逃税款,偷逃各种税款累计49473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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