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受助学生识别流程
5.1.1贫困识别特征
候选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5.1.2优先资助原则
同等条件下资助优先原则
a.符合捐赠人捐赠意向的
b.来自农业、林业、师范、民族类高校;
c.所学专业的外容性与公益事业有关,如医学等;
d.来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5.1.3候选学生推荐途径
1)主要途径:签约项目高校认定并推荐;
2) 辅助途径:贫困县认定并推荐,后经项目高校核实;
媒体报道并推荐,后经项目高校核实。
志愿者寻访推荐,后经项目高校核实。
5.2拨款及领款确认流程
经过部门、财务部、秘书处领导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通过高校帐户统一拨发;
拨款后新办将《领款确认单》邮寄给高校学生处。高校学生处收到后根据《领款确认单》上的信息组织发款,学生领款后在《领款确认单》上签字,注名:领款日期、领款人,高校学生处将学生签字的《领款确认单》加盖公章后邮寄给新长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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