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3年7月,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接受记者采访(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今天上午,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挪用财政部1亿元专项拨款造成巨大损失”案,已于日前被最高检移交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悉,李达昌是2005年中国涉案的第一个高官。
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是:1997年,财政部拨1亿元专款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提供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财政部明确要求,这笔资金应用于援外项目赔偿风险准备金,不准挪作他用。此后,李达昌利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了这笔资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四川当地媒体报道,今年1月17日上午,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关于许可对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李达昌案浮出水面。
《检察日报》今年1月19日报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6日已对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立案侦查。1月14日左右,四川省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并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对李达昌采取了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在北京受审的外省高官一览表(部分)
成克杰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2000年8月,因收受贿赂款物合计4109万余元被判死刑
李嘉廷 原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3年6月, 因收受他人贿赂1810万余元被判死缓
麦崇楷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03年12月,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10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刘方仁 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2004年8月,因单独和共同收受他人钱款677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马 德 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涉嫌收受17人的贿赂共603万余元,正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
王慎义 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长,涉嫌收受13人财物共计188.9万元,正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法制晚报/记者 张丽锦)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李达昌”,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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