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敦煌机场坠机事件死者李德朝的父亲已经获知儿子死亡一事,并在弟弟的陪同下动身赶赴敦煌,打算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事情。但对于家长提出的索赔,机场方面却表示责任在李德朝及其监护人,所以绝对不会赔偿,但可以从人道出发给予“补助”。(5月29日《新京报》)
人道是一个高尚的字眼,拿它来解释做事的动机无疑可以表现自己的修养和品性,容易博得人们的好感。但在细读新闻后,笔者却对这个“人道”的表态感到不能理解和接受,甚至觉得这种“人道”表态的本身就是一种不人道。
人道是不能滥用的,只有那些没有原罪,不必承担“义务道德”的人,才有资格使用这个属于“理想道德”的词汇。而在此次坠亡事件中,机场决不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或无关的旁观者:作为安全的保卫者,机场方面对于机场内停放的飞机具有安全保障的责任,应当通过安检发现有小孩非法进入机场,他们有能力,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但是机场并没有发现、制止,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机场应当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机场方面回避了这个问题,把责任完全推到了已经身亡的小孩和正处于悲痛之中的家长身上。他们“冷静”地认为:国家是明文禁止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和无证人员进入机场控制区的,违者要受到《治安条例》等相关法律处罚。因此他们表示,机场方面有权向小孩和他的监护人追究责任,但从人道出发他们不想撕破脸皮。这种混淆轻重,逃避责任的“冷静”和威胁弱者,先吓后哄的冷漠与人道有何关系?越过“义务道德”的人道只能是欺人的说辞,其意义不在于助人而在于护己。
法定“义务道德”是不能讨价还价的,责任人该承担多少就得承担多少;而属于“理想道德”的人道却可以商量,哪怕付出一点点都是崇高。在笔者看来,空谈的“人道”本身就是一种不人道,无助于危机的公关和形象的重塑。其实,对于犯错者而言,诚心地接受处罚,才是最本质的人道。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人道”,共找到
2,453,732
个相关网页.